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直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,正处级建制,下设省直分中心和肥东、肥西、长丰三个县管理部。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,实行“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,管理中心运作,银行专户存储,财政监督”的原则。 管理中心市本部现内设归集处、房贷处、信息处、计划财务处、业务服务处(营业部)、法规监督处、办公室七个处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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